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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 31, 2022雇主能不能從勞工薪資中扣除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雇主能不能從勞工薪資中扣除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一勞基法第22條第2項:「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但法令另有規定或勞雇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另有約定」,限於勞雇雙方均無爭議,且勞工同意由其工資中扣取一定金額而言;如勞雇雙方對於約定之內容仍有爭執,雇主不得逕自扣發工資。(104年11月11日勞動條2字第1040027481號函釋)

二勞基法第26條:「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預扣勞工工資」,係指在違約、賠償等事實未發生或其事實已發生,但責任歸屬、範圍大小、金額多寡等未確定前,雇主預先扣發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104年11月11日勞動條2字第1040027481號函釋)
依以上規定,如果勞工對於違約金或賠償費用有爭議,而雇主自工資中扣除違約金或賠償費用,將可能違反工資未全額給付的規定遭到處罰。
但如果是勞工確認違約金或賠償費用的金額,並自行繳付費用給雇主,因為沒有從薪資中扣除,與勞基法的規定就沒有違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