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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 29, 2024工傷團體籲新勞長正視職災家庭照顧需求

【外勞社記者劉達寬四月廿六日臺北報導】
工傷團體26日至立法院前舉行記者會,呼籲新政府及立法委員正視職災勞工家庭的長照難題,要求改善包含災保法施行前的職災勞工、移工的工作環境。
4月28為世界職業安全衛生日,工傷協會、RCA員工關懷協會等工傷團體26日提前於立法院前舉行記者會,呼籲520後將上任的新勞動部長何佩珊和立法委員正視職災勞工的處境,從政策和法規上改善職災勞工照僱,建構更安全完善的工作環境。多位職災勞工也現身說法,除了表達職災勞工需要的不只是財務補償,他們經常面對的是整個家庭的長期照顧負擔。工傷協會指出,2022年上路施行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除了沿用過去太低的職災預防與重建提撥費率,新法按失能層級給付、也增加照護與器具補助,但並未溯及災保法施行前的職災勞工。工傷協會也呼籲政府建立職災勞工的專門長照機構,加強監督企業負起應有的社會責任;協會也提到,近年職災人數都達到300人,如今許多外籍移工承擔了困難危險的工作,政府需要加強對他們的職業災害保護。針對工傷團體的訴求,勞動部職安署說明,災保法自2022年5月1日施行,已經擴大納保範圍,除了提升職災保險的給付水準,也更強化災前預防、災害補償與災後重建的整合。包括建置專業的職災勞工服務人員、連結復健醫院,也成立預防與重建中心協助傷病診治、職能復健與重返職場的服務。至於災保法施行前之職災個案,職安署表示除了職災保險給付外,確實需要更多社會救助、長照及法律的協助,勞動部依災保法65條補助各地方政府的協助人員可以提供重返職場、轉介就業服務或職業訓練,亦可連結轉介社政、衛政長照資源。依據現行災保法,除了各類勞工以外,家事移工也在強制納保範圍,如雇主未依規定申報員工加保,災保法部分,會核處新臺幣2萬元至10萬元罰鍰並公布違規事由。即使雇主未辦理加保手續,勞工如果不幸發生職災事故,仍可依災保法規定申請相關職災給付,並由勞保局向雇主追繳給付金額。

ICERD公約審查結論出爐 人權團體要求政府落實

【外勞社記者劉達寬四月廿六日臺北報導】
ICERD公約首次國際審查結論出爐,審查委員於26日發表提出48點具體建議,包括種族歧視性仇恨言論、歧視之救濟,並分別針對原住民族、移工、外籍人士(新移民)等提出多項建議會後多個人權團體也在行政院舉行記者會,肯定委員的建議,並呼籲政府在法規與政策上落實公約內容。
「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ICERD)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出爐,審查委員建議臺灣修正就業服務法,給予移工更換雇主和加入工會的權利、改善住宿規定,並且建議政府優先開展將國際勞工組織第189號「家事移工公約」納入國內法的工作。審查結論記者會後人權團體於行政院舉行記者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肯定審查委員的深入調查,也回應了包括讓失聯、有子女移工就地合法,移工來臺一定期間後給予轉換雇主權力等人權團體的主張。人約盟也就審查結果對政府提出3點建議,包括建立國際專家人才庫,讓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等單位推動相關工作時與國際專家保持聯繫;其次建議政府就重大議題邀請聯合國專家來臺深度調查;最後黃怡碧指出,政府對人權的重視應該落實在日常行政工作中。針對審查會議中也受到關注的通譯制度缺失,民間司改會研究員林承慶指出,移工在面對警詢、檢察、審判等不同階段都有不同法規,導致審判上的風險,需要有統合性專法,也提醒移民署和關務系統通譯的改善同樣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