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雇新知
16 / 2024-09
多元陪伴照顧試辦計畫 政策小組通過
計畫為期3年 第一年輔導試辦單位3家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九月十三日臺北報導】
勞動部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會議13日通過「多元陪伴照顧服務計畫」,該計畫為期3年,預計第一年輔導試辦單位 3,之後擴編為10家,申請試辦單位應為設立滿五年之財團法人或公益社團法人,試辦單位可以委任仲介共同處理移工之招募、引進、聘僱管理、生活照顧服務、住宿管理等事宜。
試辦單位滿五年財團或公益社團法人
鑒於外界屢有反映,家中長者符合聘僱家庭看護工資格,但無全日照顧需求;或未達巴氏量表失能程度但有額外臨時緊急照顧需求,希望有短時數或臨時性照顧人力,且反映現行一對一僱用外籍家庭看護工,家庭雇主承擔較多管理責任、移工未適用勞動基準法,外籍家庭看護工與被看護者及其家屬同住,易產生外籍家庭看護工休息不足及雇主不熟法令而無法善盡管理責任等相關爭議,希望勞動部檢討聘僱模式,並提供多元陪伴照顧彈性服務。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長蘇裕國會後說明,「多元陪伴照顧試辦計畫」,該計畫為期3年,申請試辦單位其資格為設立滿五年之財團法人或公益社團法人,另得委任績優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如:近五年評鑑A級及績優免評、有引進移工實績、無重大違規)經勞動部評選核定後,共同處理移工之招募、引進、聘僱管理、生活照顧服務、住宿管理等事宜。試辦單位需撰寫多元陪伴照顧試辦計畫書,其內容含規劃服務區域、服務對象、服務項目、服務時間、收費標準項目與金額以及服務品質規劃等。蘇裕國指出,試辦單位須負法定雇主責任,試辦單位的移工人數是自行評估,沒有所謂的核配比,申請聘僱外國人仍須先辦理本國招募,不足才得以聘移工;外籍陪伴照顧工作適用勞基法,工資應符合最低工資、工時、加班、休假休息、勞工保險、職災保險、懷孕與生理假等勞動權益。
移工人數自行評估 無核配比
試辦單位需安排外籍陪伴照顧工作者教育訓練每3個月1次在職訓練、每年20小時教育訓練,同時進行服務督導與管理,建立內部督導機制,就服務對象每月電訪、每3個月家訪。服務對象包括,1. 具身心障礙證明(手冊)或有效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資格,有陪伴照顧需求者。2. 具就醫或術後紀錄(含醫療診斷證明或其他足以佐證之紀錄),有陪伴照顧需求者。3. 符合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資格,尚未聘僱或所聘外籍家庭看護工因故無法照顧者。4. 經長照管理中心評估長照等級第2級至第8級,未使用長照顧或使用後仍有不足者。5. 其他經勞動部公告者。服務費用由試辦單位訂定,經勞動部審核後並對外公告,使用者依所需服務時間,向試辦單位「自費」購買服務時數。資源化產業無工廠登記將可聘移工 估900家受惠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九月十三日臺北報導】
針對資源化產業無工廠登記證業者(無須設置工廠),勞動部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會議13日同意申請移工,預估900家受惠。近年廢棄物清除處理相關公協會反映同為資源化產業,現行同樣具有3K特性及取得環保主機關核發之許可證(或登記證),有工廠登記者可申請移工,但無工廠登記證業者(無須設置工廠),同符合環保法規規定卻無法申請,顯失公平原則。環境部提案說明,處理機構、回收業及處理業因製程特性及設備進料要求,部分雖已有自動化設備,惟因廢棄物成分、型態多元,仍須仰賴勞動人力工作,因工作環境惡臭、高溫、危險、骯髒等,本國勞工從事意願低,且黏著度底,勞動力不足已影響回收處理效率。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長蘇裕國會後說明,由於有些處理機構、回收業是無需加工,也就不須向經濟部申請工廠登記證,基於製程3K 特性相同及公平原則,參考現行肉類其他加工及保藏(具工廠登記)與屠宰業(無工廠證記)同樣不論有無工廠登記均可申請移工,且適用相同核配比率方式比照辦理,由環境部認定資格申請移工,其核配比為20%,預估有900家受惠,移工人數1千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