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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2024-10
職災勞工有輔具需求 可提補助申請非表列器具專案辦理 不限購買租賃

【外勞社記者劉達寬十月十一日臺北報導】
勞工發生職業災害後,經醫師診斷需要使用輔助器具,可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請領補助。此項補助屬於職業災害保險以外的補助項目,購買或租賃器具皆可申請,手續簡便,可減輕勞工災後經濟負擔,利其災後復原,早日重返職場。

補助項目增至116項 額度提高
職安署說明,現行《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之器具補助,已增加至116項,除常見的如輪椅、背架、助行器或彈性衣等輔助器具,也新增義齒等補助項目,並調高20項勞工較常申請的輔具補助額度。如背架由8千元調高為1萬元、膝部支架由3千元調高為6千元、特製輪椅由1.5 萬元調高為2.5萬元等。此外,也增列非表列項目可以專案申請補助,每人每年總金額上限由6萬元調高為10萬元。

新規定實施後 已有369人受惠
經統計,災保法自110年施行以來,截至今年 9 月止,依新規定領取更高補助金額之受益人數合計 369 人,占總補助 1,056 人之 35%。職安署也補充,考量到職災勞工身體復原狀況、各階段對不同輔助器具之需求及經濟負擔,並兼顧輔具資源使用效益,對於表列的器具項目或是以專案申請的非表列器具,無論購買或租賃方式取得,都可檢附應備文件(申請書、診斷書、統一發票或收據)申請補助。

短期租借 得洽輔具中心辦理
職安署舉例,趙小姐騎機車上班途中發生車禍受傷,經醫師診斷必須使用輪椅代步3個月,考量僅短期使用,故採取租借方式辦理。於當地輔具資源中心租借及繳費後,填寫備妥應備文件,即可向職安署申請補助。有關器具補助之申請方式及應備書件,可於職安署官網查詢,或洽職業災害勞工保護組專人協助(電話:02-8995-6666 分機8287)。

職災復工計畫 輔助設施亦享補助
除上述補助規定,災保法第66、67條也規定,職災勞工醫療終止後,雇主應依復工計畫協助恢復原工作,無法恢復者經勞雇協議,應安置適當工作。復工計畫可向職安署認可的職能復健機構申請,而包括復健服務、雇主應提供的必要輔助設施,都可向中央或地方提出補助申請。


碳費草案已預告 環境部:綜合負擔低於日韓

【外勞社記者劉達寬十月十一日臺北報導】
碳費費率審議會7日拍板建議費率,隔日環境部即預告「碳費徵收費率」草案,草案內容按審議會建議,一般費率為每公噸二氧化碳當量300元,優惠費率A、B分別為每公噸50元及100元。針對業界指費率高於日、韓,環境部回應,各國政策情境有差異,不宜僅就單一制度價格跨國比較。若將各國碳定價與化石燃料相關稅費一併納入評估,日、韓企業負擔的碳成本分別為每公噸946元及968元,相較之下,我國企業類似負擔每公噸僅431元,遠低於日本及韓國。

下階段擴大盤查 共6大步驟
第一批徵收碳費的對象,為溫室氣體年排放量超過2.5萬公噸的大廠,環境部正研議擴大溫室氣體排放量應盤查登錄對象,作為下一階徵收對象的參考。依據環境部盤查作業指引,目前屬於特定製程、特定燃料或氣體,且化石燃料燃燒的直接排放量、使用電力的間接排放量達到門檻,就應盤查登錄。盤查作業包含6大步驟,首先依工廠登記或商工登記設定邊界,其次鑑別邊界內直接和間接排放源(製程、鍋爐、運輸、冷卻、照明等),再依公式計算排放量。經由數據品質管理和記錄保存,建立排放量清冊和撰寫盤查報告書,登錄資訊後再委託機構查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