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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2024-10
NCC通過身分查詢草案 回溯確認移工卡

高風險漫遊、非本國籍 先核對入境狀況

【外勞社記者劉達寬十月十六日臺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6日審議通過《電信事業使用指定資料庫核對用戶身分查詢辦法》草案,旨在加強打擊詐欺犯罪的防護措施,要求電信事業於提供電信服務時,須透過指定資料庫進行查核,以減少人頭門號之申辦情形,降低詐騙危害。因應《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打詐條例)於今年7月31日公布實施,為避免電信服務被利用從事詐欺犯罪或落入他人不法使用,依打詐條例第19條,以資料庫輔助進行用戶身分之核對。

中華電信已完成資料庫介接
NCC已多次與高檢署、內政部警政署及移民署,以及電信事業協商,正逐步建立資料庫介接和身分核對程序。中華電信已於10月1日完成聯合防詐與移民署資料庫,另2家行動通信也正也將陸續介接資料庫導入驗證機制。NCC官員說明,先前已有針對涉詐門號的控管機制,但因個資法規,各電信事業間資訊不能流通,現則依新法建立聯防機制,授權由聯合資料庫通知各業者,達成聯防效果。NCC說明相關查核程序,以電信事業受理申辦電信服務來說,業者要先依《用戶號碼管理辦法》查核雙證件,如非本國籍人士,則需透過移民署資料庫和防詐聯合管理系統資料庫查詢,如不符合辦法規定,則限制或拒絕受理申辦。若是欲使用漫遊服務,而其國際移動使用者身份落於境外的高風險電信事業碼段,則要查詢移民署資料庫,如果沒有入境資料、在境外、逾期停/居留,則不得提供漫遊服務,使用電信人要臨櫃核對身分,才能提供。電信事業也必須定期查詢,確認使用者出入境狀況。

逾期停居留等情況 不得提供漫遊
針對過去常遭用於電信詐騙的移工使用的門號預付卡(移工卡),NCC主秘黃文哲也說明,將會要求電信業者提出實施計畫,分批查詢已經發行的移工卡,包含人別確認、確認使用者確實在國內。NCC強調,本草案之訂定係配合政府防制及打擊詐騙危害,預防與遏止不當利用電信服務從事詐欺犯罪,提供可信任的電信服務。為求草案更臻周延,後續將依法制作業程序,預告草案,廣徵各界意見。


攸關工廠管制 消防法部分條文無共識待續審

【外勞社記者劉達寬十月十六日臺北報導】
立院內政委員會16日排審《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此次行政院及朝野各版本涉及條文多達30條,以加強消防人員執行職務的安全及衛生防護為修法重點,除增設相關專章,也提高企業自主管理和資訊提供的責任,大幅提高罰鍰並課以刑責。朝野對修法大方向有共識,部分條文待後續審議。此次修正條文內容,包括強化消防人員資訊權行使,以行政院修法版本為例,明確要求儲存化學品倉庫及場所應常時備置消防搶救必要資訊,火災時如未指派專責人員提供相關資訊,最高可罰1千萬元;廠商若未落實自主管理致人死傷,最高可課與管理權人7年刑責。

未備置救災資訊、專人協助 擬大幅提高罰鍰 
修法草案也增訂消防人員的安全衛生防護專章,要求各級消防機關落實工作安全措施。朝野對修法大方向有共識,審議中的半數條文已通過或維持現行條文,包括工廠、儲存化學品倉庫及儲存場所,應於明顯處設置危害風險標示的條文。而針對公共危險物品吹哨者的保障細節、提供資訊及專人協助救災條文擴大納管範圍、未提供化學品配置資訊和專人協助救災課以刑責等草案內容,因行政單位尚有疑慮,仍待與立法部門就細節溝通,委員會將擇期繼續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