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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 2024-11
強化營造源頭防災 加重建商業主責任

草案罰鍰上限提高5倍 對外公告名稱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一月七日臺北報導】
近年重大職業災害未能有效減災,尤其營造工程職業災害高居不下,勞動部7日預告修正職業安全衛生法草案,從源頭防災,加重建商、業主與各級承攬承包商的管理責任,並將罰鍰上限提高「5倍」至150萬元,同時對外公告事業單位名稱,以及違反事由等。

職安法預告至明年1/6
勞動部職安署長鄒子廉說明,這次修法重點包含強化營造工程源頭防災、加強事業交付承攬安全管理、適度提高違法處罰上限額度、增訂違法雇主違反法條及罰鍰金額公布事項等;各界對草案內容有建議,可於在114年1月6日前提出,預計職安法修正草案將於下個會期送入立法院審議。鄒子廉進一步說明,修法強化源頭防災及加強承攬責任,特別是納入「民間工程」,加強「建商」及「工程發包業主」的規劃設計、施工的風險評估責任,也要求「中間承攬商」須負起安全管理責任,而非只負責發包。他說,這次修法將會對工程業主產生一定衝擊,將採漸進式規範,預先從金額較高的工程做起,再往下規模展開,修法後會再訂立辦法、指引供業者遵循。另外,鑒於營建工程的「層層轉包」特性,這次修法也針對「中間承攬商」加強現場安全管理責任,鄒子廉舉例,營造廠將模板工程交付模板工程公司,若工程公司再發下包,未來工程公司不能只放手讓下包自己施工,而是要派員現場巡視、安全管理。

加強事業交付承攬安全管理
此外,愈來愈多出租外牆做廣告、頂樓作為太陽能發電的情形,也要求出租者必須負起危害告知責任。鄒子廉強調,過去職安法處罰金額太低,屢遭外界詬病,未能起嚇阻作用,現行職安法罰鍰為3萬元到30萬元,修法將罰鍰上限提高5倍,變成3萬元到150萬元,同時也提高刑事罰刑期及罰金;未來也會明確對外公布遭職安法裁罰的事業單位名稱,在公布事項增列處份日期、違反條文及罰鍰金額,藉此督促事業單位回頭做好職災預防。

114年職災平均費率調升至0.21%  雇主成本增加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一月七日臺北報導】
雇主注意!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費率平均費率114年將調高。勞動部7日公告修正「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適用行業別及費率表」,114年將有52個行業調升、2個行業調降,各行業平均費率由0.19%調升為0.21%。

52個行業調升、2個行業調降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長陳美女說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災保)費率,包含行業別災害費率及上、下班災害單一費率,依法費率每3年調整一次,這是災保法實施後首次依法辦理精算作業調整費率,再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告。陳美女進一步說明,適用行業別仍維持55種行業分類,「行業別災害費率」最高者為 0.89%,包含石油及天然氣礦業、砂、石採取及其他礦業;最低則為0.05%,包含電子零組件、電腦程式設計、金融服務業、教育業、醫療保健業等5種行業別,平均為0.14%;「上、下班災害單一費率」仍維持0.07%,與現行費率相同。因此,各行業平均費率將由現行之0.19%,微幅調整為0.21%。

家事移工職災費率調升至0.19% 
另外,家事移工係依「未分類其他服務業」費率來向雇主收取保費,114年職災費率為0.19%(0.12%+0.07%),較113年職災費率為0.18%(0.11%+0.07%)微升0.01%。根據統計,費率調整後,52個行業、估有1,028萬人費率調升,2個行業、37萬人費率調降,另1個行業費率不變、18萬人,總計影響1,065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