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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2024-11
避免雇主疏於辦理外國人轉換登記情形

外國人轉換資訊自動傳輸 約10萬人受惠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一月二十日臺北報導】
為避免雇主疏於辦理外國人轉換登記,同時亦可加速外國人轉換媒合程序,自113年11月20日起,勞動部會主動將外國人基本資料及轉換雇主資訊,自動傳輸至「外國人勞動權益網移工轉換雇主專區」,再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配合辦理轉換雇主作業,預估1年有10萬名雇主及外國人受惠。

11/19前 雇主須主動辦理轉換事宜
另外,113年11月19日生效前,如雇主已收到勞動部核發同意外國人辦理轉換雇主或工作函時,因法規尚未生效,勞動部尚未開始主動將外國人轉換雇主資訊傳輸至「外國人勞動權益網移工轉換雇主專區」,雇主仍須前往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為外國人辦理轉換雇主登記,以確保外國人轉換雇主權益。勞動部表示,為簡化外國人轉換雇主作業流程,自113年11月20日起,雇主於收到勞動部核發同意外國人辦理轉換雇主或工作函時,無須再前往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轉換雇主登記,依轉換準則修正規定,雇主與外國人合意轉換雇主或工作,或申請延長轉換期限,於線上申辦系統申請時,應先於「外國人同意轉換雇主或工作證明書」登載外國人希望工作區域、希望工作類別、語言能力及聯絡方式等轉換雇主資訊,經勞雇雙方確認內容無誤完成簽署後,連同申請書等相關應備文件送出申請。勞動部核發同意轉換函時,會主動將轉換雇主資訊傳輸至「外國人勞動權益網移工轉換雇主專區」,並於同意轉換函文載明轉換登記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及所在地點,使雇主、外國人及受委任的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均能知悉,後續並由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配合依外國人之轉換雇主資訊,每週辦理媒合外國人轉換雇主及召開協調會議事宜。勞動部說明,如果是屬於雇主因資格文件不符規定,致外國人聘僱許可申請案經不予核發聘僱許可,或者是因雇主違反法令、單方終止聘僱關係,經廢止外國人聘僱許可,並勞動部經同意外國人轉換雇主或工作,亦或是外國人申請恢復繼續轉換雇主等情形,勞動部會主動將外國人原核准的工作地、工作類別及母語語言能力等轉換雇主資訊傳輸至「外國人勞動權益網移工轉換雇主專區」,後續也會由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配合每週辦理媒合外國人轉換雇主及召開協調會議事宜。

工作地點修正可向原機構提出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轉換雇主資訊傳輸後,外國人如有修正希望工作區域或其他轉換雇主資訊之需求,均可在許可辦理轉換雇主作業期間內,隨時向原登記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出轉換雇主資訊變更申請。
勞動部說,有關雇主無須再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轉換登記相關資訊,可電洽電話服務中心(02)8995-6000、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


北分署員工輕生案 蔡孟良調離原職 謝宜容停職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一月二十日臺北報導】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公務員輕生案,分署長謝宜容涉及長期職場霸凌,勞動部長何佩珊20日赴立法院進行報告,在場多位委員不滿調查報告內容以及尚未懲處,何佩珊下午直言,將會對北分署長謝宜容二大過停職,勞動力發展署長蔡孟良一大過調離原職,何強調,會負社會期待所要負的責任,稍晚會向政院請辭。

何佩珊說稍晚請辭 會負社會期待責任
另外,行政院長卓榮泰傍晚就近日勞動部發生遺憾事件,他到政院一樓鞠躬致歉,他說勞動部已經依照規定,將懲處送到考績會,除了此案的懲處調查,也要求各部門、機關,了解內部有沒有職場霸凌情形,若有,一週內完成調查,依法處理。

卓揆要求全面檢討中央各機關職場霸凌辦法
卓揆表示,中央政府各機關職場霸凌防治作業辦法,立刻展開全盤檢討,加強員工保護、縮短調查時程、落實執行,並將檢討結果回報行政院。未來各級機關尤其是各主管級的同仁,都要秉持理性溝通,不應該有辱罵、霸凌等情形發生,公務人員的心理輔導相關機制務必要落實。政府要能營造合理的工作環境,不能再有憾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