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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2024-07
從事有害作業 每年可做1次預防健檢

勞保局:主動通知事業單位 及早發現

【外勞社記者劉達寬六月廿八日臺北報導】
為協助從事有害作業的勞工朋友及早注意職業病癥兆、加以預防,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每年提供1次預防性的職業病健康檢查,只要是長期工作接觸噪音、游離輻射、鎳、甲醛、鉛、有機溶劑等有害作業環境,最近加保年資連續滿1年,就可以向勞保局提出申請。

每年主動通知約1.8萬家企業
勞保局職業災害給付組長孫傳忠表示,勞保局每年會主動通知約1萬8千家可能從事有害作業的事業單位,提供上述的健檢資訊。經統計,近3年平均每年約有25萬9千餘人受檢,健檢費用2億7千餘萬元,其中受檢人數最多者為噪音作業,約13萬9千餘人。去年受檢後發現有職業病狀況、跟工作有關的身體異常,共有1萬249人。

及早發現、降低職業病危害
孫傳忠表示,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與一般健康檢查不同,其目的在於及早發現職業病初期徵兆、早日治療,以達到預防職業病之目的。因此針對每種有害作業的特殊性會進行不同檢查,如噪音作業勞工檢查耳道及聽力,粉塵作業勞工則拍攝胸部X光、檢查肺功能。

持續追蹤、確診申請給付
如檢查結果有異常情形,勞保局會主動發函給勞工前往指定的職業醫學科追蹤檢查,經診斷確定罹患職業病,可另外申請相關給付。孫傳忠也特別提醒,進行健康檢查前應先向勞保局提出申請,經審查符合資格者,勞工會收到健康檢查證明單,再持單據前往健檢醫院受檢,如未經核發證明單就自行到院檢查,勞保局無法支付相關費用。相關資訊可至勞保局網站參閱(https://www.bli.gov.tw/0105830.html)。

高溫、異常氣壓作業等都算在內
檢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及健康追蹤檢查辦法」第2條第1項之附表,除了前述提到的作業環境,高溫、異常氣壓、四烷基鉛、特定化學物質或其重量比(苯為體積比)超過1%、溴丙烷重量比超過5%之混合物、黃磷、聯吡啶或巴拉刈及主管機關指定的作業場所都屬於可申請預防健康檢查的有害場所。


職災身分就醫 可減免健保部分負擔費用

【外勞社記者劉達寬六月廿八日臺北報導】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28日提醒,勞工若在受僱工作期間遭遇職業傷病,可由投保單位填發職業傷病門診單或住院申請書,減免就診時健保規定的部分負擔費用,並享有住院膳食費30日補助,減輕就醫負擔。勞保局也提醒,如事出緊急未能及時取得上述相關文件,可先以健保身分就診,於就醫起10日內或出院前再持相關文件、醫療費用收據、健保卡,前往原就醫之醫療院所辦理退費。如果超過10日尚未能及時辦理,仍可在6個月內(如治療期間需較長者可5年內)向勞保局申請核退自墊醫療費用,職災醫療權益不受影響。此外,如因職業傷病經醫師認定有醫療上需要,選用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5條第1項所定自付差額特殊材料品項並自墊自付差額者,可一併申請核退該差額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