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雇新知
20 / 2025-01
營建廢棄物濫倒嚴重 立委籲修法加嚴
環部:研擬修廢清法刑責上限到7年
【外勞社記者劉達寬一月十七日臺北報導】
營建廢棄物非法傾倒問題嚴重,立委郭國文等人1月17日召開記者會,指出現有法規存在限制,呼籲環境部、內政部盡速修法,並且在尚未完成修法前,能先以行政法規或落實執法加以遏止。環境部和內政部國土署表示正研擬修廢棄物清理法加重刑責,並擴大國土署追蹤營建剩餘土石方車輛權限,強化科技執法。立委郭國文表示,近年北部都更、重大工程多,去年光是雙北的營建廢棄物就高達60萬噸。近8年全臺累積傾倒廢土案件超過6,300件,且存在北廢南運的情況,使得中南部,尤其臺南市遭非法棄置最為嚴重。
藉由扣照、停工 督促業主自我把關
郭國文指出,這代表現有法規有問題,根據廢棄物清理法現行規範,對不法業者能裁處1至5年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1,500萬元以下,但實際判決多在1年以下,甚至有緩起訴、罰款了事等狀況。要求環境部和內政部,盡快提出廢清法修法、提出具體的營建剩餘土石方最終去化方案。立委賴惠員則表示,針對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申報不實等情況,應強化部會的橫向合作,包括透過GPS管制、電子圍籬等科技執法。她也強調,營建混合物的篩選場,主要經由人力和設備分選、破碎後擴大再利用和去化,並不需要非常高超的技術。她建議中央政府可以利用公有土地,辦理BOT招商,擴大去化管道。立委林俊憲則要求國土署思考,能否從營造業者、建案業主這部分稽查,如果在建管審查階段已有管制手段,應該徹底落實。郭國文更直言,甚至可透過扣留建照、使照或停工等方式,讓業主自主能把關營建廢棄物流向。
擬擴大國土署追蹤權限 增去化管道
環境管理署官員坦言,目前確實有去化管道量能不足、需要最終去化場所等問題,是業者鋌而走險的因素之一。資源循環署副署長林健三說明,目前正研擬修法將廢清法的刑責提高為1至7年,現階段針對廢棄物部分環管署已有GPS、攔檢等科技執法手段,將修法擴大國土署管制剩餘土石方載運車輛裝載GPS的權限。國土管理署副署長於望聖則表示,行政院已協調經濟部、交通部等相關部會,尋求適當的最終去化管道,如海港、航空城等,國土署也提供地方縣市政府適合設置土資場的土地資訊,建議地方建置土資場,降低跨區載運的需要。目前在建築管理端也已有相關規範,必須先提出剩餘土石方處理計畫,才能審查通過。
出席勞檢會報 洪申翰:加強營造、製造檢查
【外勞社記者劉達寬一月十七日臺北報導】
勞動部長洪申翰1月17日出席全國勞檢機構首長聯繫會報,他強調今年將針對強化營造業、製造業專案勞檢力度,並儘速導入智慧化系統,實現即時監控。洪申翰指出,近期發生多起重大職災事件後,外界提出包括「風險評估與預防不足」、「違規處罰威懾力不足」等問題,職安署和各勞檢機構雖已提出一系列減災精進作為,但仍需持續落實及滾動檢討。針對114年度工作重點,他強調將從3大面向著手:首先在高風險產業方面,將加強營造業、製造業等場所的專案檢查力度;其次在檢查效能提升上,將儘速導入智慧化系統,實現即時監控與分析,並深化與消防、環保等單位的跨部門合作;第三是從防災知能根本做起,加強企業相關管理人員培訓,協助建立內部稽核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