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雇新知
25 / 2025-07
114年上半年 特定工廠累計10,832家 工廠改善計畫審查率逾七成 持續增加...
114年上半年 特定工廠累計10,832家
工廠改善計畫審查率逾七成 持續增加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2025年7月24日報導】經濟部工商輔導中心統計,截至今年上半年止,全國已申請納管的既有未登記工廠約3.3萬餘家,近九成九已審查完畢;提送工廠改善計畫且完成審查計有18,501家,較5月份增加329家。目前經納管、核定工廠改善計畫並取得特定工廠登記,累計達到3,836家,包含先前臨時工廠登記轉特定工廠在內,累計共有1萬832家。
未登記工廠申請納管期限至111年3月19日截止,全國約3.3萬餘家提出申請,經各地方政府審查符合納管資格者有2萬6,894家,完成納管審查率98.83%。
申請期限截止 審查率近99%
第一級縣市政府包含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及彰化縣,除彰化縣審查率95.74%以外,其他地區均已達99%以上。第二級縣市當中,新竹市、嘉義市、宜蘭縣、花蓮縣及屏東縣審查完畢;新竹縣、苗栗縣、南投縣、雲林縣及嘉義縣達90%以上。第三級縣市包含台北市、基隆市台東縣、澎湖縣及金門縣,均已審查完畢。
申請納管並提送工廠改善計畫2萬9,136家,經地方政府審查核定計有1萬8,501家,完成工廠改善計畫審查率72.39%,較5月份增加329家。
第一級縣市政府審查進度,以彰化縣82.15%最高,其次為台南市70.32%,桃園市69.98%。家數方面,台中市已受理7,906家,核准4,814家,審查率69.78%;彰化縣受理6,195家,已核准5,013家。
已辦理納管 不得任意變更主體
至於6月份新增工廠改善計畫核准家數,以桃園市92家最多,新北市、台中市分別有65家、55家。
第二級縣市政府中,以花蓮縣97.9%最高,屏東縣92.18%居次,以及宜蘭縣83.56%。家數以雲林縣621家最多,累計核准479家,審查率80.35%;其次為嘉義縣595家,已核准402家,審查率78.82%。第三級縣市均已審查完畢。
經納管、核定工廠改善計畫並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者,目前已累計3,836家,較5月份增加242家,包含原臨時登記工廠轉特定工廠的6,996家在內,合計已取得特定工廠登記10,832家。
工輔中心提醒未登記工廠留意,已申請納管及取得特登的業者,公司組織不得任意變更事業主體,商業登記組織不得任意變更負責人或合夥人,以免喪失納管或特登資格。
養殖漁業雇主資格要點 修改文件效期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2025年7月24日報導】勞動部日前將農業部核發外展農業、農林漁牧及養殖漁業證明文件效期延長,農業部修正「審查養殖漁業工作申請引進外籍移工之雇主資格認定作業要點」,養殖登記證、區劃漁業權執照或專用漁業權入漁證影本有效期應在120日以上;經審查認定符合資格者,有效期間為120日。
依規定,農業移工雇主應先向農業部申請雇主認定,取得資格認定函後,在期限內向勞動部申請招募許可,若逾期即應重新辦理認定。經參考農業部所提意見,勞動部將農、林、牧或養殖漁業與外展農業雇主資格認定函效期,由90天延長至120天。
一律線上申請 登記證有效期120天以上
修正後的「審查養殖漁業工作申請引進外籍移工之雇主資格認定作業要點」第3點規定,符合條件的漁友應至農業部養殖漁業工作申請引進外籍移工雇主資格認定申請平台(https://fmworkers.tw)申請。應備文件包括:有效期間至少120日以上養殖登記證、區劃漁業權執照或專用漁業權入漁證影本、當年度或前一年度養殖漁業放養申報書影本、養殖場員工總表及勞保、農保和出勤、薪資相關證明,若設有農產品初級加工場,另檢附有效期限內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登記證影本,併同申請書及身分證提出申請。
第7點規定,經農業部審查認定符合資格者,應記載有效期間為發函日起120日,並副本送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