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雇新知
13 / 2026-02
外國技術人力另立新法 補行申請規定修正 勞動部提醒 期滿續聘須於聘期屆滿前完成...
外國技術人力另立新法 補行申請規定修正
勞動部提醒 期滿續聘須於聘期屆滿前完成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2026年2月11日報導】勞動部提醒,雇主應於規定期限內辦理移工相關通知或申請,如需補行申請,針對期滿續聘許可者,雇主必須在外國人聘僱許可有效期間屆滿前,向勞動部完成補行申請,且同一名外國人之期滿續聘補行申請,以一次為限
因應外國技術人力相關規定已另立新法,勞動部115年2月10日核釋《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70條補行申請規定,刪除原涉及技術人力部分,其餘內容維持既有規範,並自115年1月1日回溯生效。同時,111年6月27日勞動發管字第11105097561號令亦一併廢止。
勞動部說明,依新令規定,雇主如未於規定期限內辦理移工相關通知或申請,得在符合條件下補行申請,但須注意期限與次數限制。
針對逾期辦理情形,補行規定如下:
一、期滿續聘:依本辦法第39條申請期滿續聘許可者,雇主必須在外國人聘僱許可有效期間屆滿前,向勞動部完成補行申請。且同一名外國人之期滿續聘補行申請,以一次為限。
二、其餘事項:除期滿續聘外,其他逾期通知或申請案件,雇主應於超過規定期限後15日內,向勞動部補行通知或申請,並以一次為限。
三、共通限制:同一通知或申請類別之補行作業,以一次為限。
勞動部強調,新制已自115年1月1日生效,雇主務必留意「聘期屆滿前」與「逾期後15日內」兩項關鍵期限,避免因錯過補行申請時限,導致無法補辦而遭受處罰。
擴展直聘服務 即日起南部據點正式營運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2026年2月11日報導】為接軌國際公平招募與移工「零付費」趨勢,並提供雇主與移工多元聘僱管道,勞動部擴展直聘中心服務據點,其中為讓南部地區的勞雇雙方不需遠赴臺北,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高屏澎東區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於115年2月11日正式營運。
勞動力發展署說明,考量高雄擁有便捷交通網絡,便利南部地區民眾申辦,優先規劃設立高屏澎東區直聘中心,並啟動「雙據點直聘服務」,同步於北高雄的岡山就業服務站增設直聘諮詢與服務櫃檯。
高屏澎東區直聘中心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8:30至下午5:30,位於高雄市三民區博愛一路300號13樓之1(近高雄捷運後驛站3號出口),雇主可臨櫃諮詢或撥打服務專線07-3120358洽詢;北高雄民眾則可就近前往岡山就業服務站(高雄市岡山區民有路27號)諮詢或申辦,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8:00至下午5:30,服務專線07-6228321。
勞動部升級勞工再充電計畫 北分署協助36家企業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2026年2月11日報導】因應美國關稅政策及國際貿易情勢變化,為協助企業穩定經營並保障勞工權益,勞動部推動「減班休息勞工再充電計畫」;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表示,計畫自114年7月4日起推動至今,已協助36家企業、逾200人次參與訓練。
北分署表示,減班休息勞工可於企業實施減班期間,參加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自辦或委辦的在職訓練課程,也可透過勞動力發展署數位服務平台進行線上學習。企業若自行辦理訓練課程,亦可依規定申請講師鐘點費、教材費及場地費等補助,最高補助金額可達350萬元,鼓勵企業持續投入人才培育與轉型升級。
配合115年最低工資調整為月薪29,500元、時薪196元,勞動部同步調整「再充電計畫」訓練津貼標準。符合資格的減班休息勞工於減班期間參訓,將依實際參訓時數,按每小時最低工資核給津貼。其中,月投保薪資逾3萬1,800元者,每月最高可申請16,300元;月投保薪資在3萬1,800元以下者,只要完成15小時訓練,即可申領每月最高2,940元訓練津貼,以減輕減班期間的收入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