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雇新知
30 / 2026-04
家庭幫傭新制上路 審查程序因地而異 台北市將電話聯繫雇主 確認資料屬實...
家庭幫傭新制上路 審查程序因地而異
台北市將電話聯繫雇主 確認資料屬實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2026年4月29日報導】
外籍幫傭申請資格放寬後,各地案件量迅速增加,然而部分地區出現在國內招募審查階段,資料需反覆確認的不便。有仲介業者反映,以台北市為例,就業服務處會以電話聯繫雇主,若雇主未接到電話就遭撤件。對此台北市就業服務處解釋,相關規定係依勞動部函示聯繫雇主,確認電話屬實,並確認是否委託仲介代辦,各地受理國內求才作業可能會有不同的檢核措施,提醒雇主及業者申請時務必留意相關規範,以免延誤申請。
臨櫃仍有人潮 現行措施暫不變
此外,為提供雇主更方便的申辦管道,勞動部「聘僱外國人前國內招募求才線上申辦系統」自4月28日起正式開放,在此之前,台北市公告臨櫃申請抽取號碼牌,每次辦理以三件為限,在線上申辦系統上線分流後,此項限制措施是否取消或修正?就服處回應,目前採取線上與臨櫃雙軌收件的方式,由於仍有民眾現場排隊辦理,未來將視臨櫃送件等候時間長短狀況滾動調整,呼籲民眾可多加利用線上系統。
針對仲介所反映事項,台北市就服處說明,依勞動力發展署111年2月23日勞發事字第1114601209號函告,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於受理雇主辦理聘僱移工前國內求才登記申請業務時,應逐案確認申請書所填寫之電話號碼能正確聯繫到雇主或緊急代理人,以利聯繫雇主說明聘僱外國人管理相關事項。
確保電話正確無誤及委託代辦
至於有雇主只因未接到電話就被撤件一事,就服處則強調,依照勞發署函文所要求,就服處於受理時為確認雇主聯絡電話屬實,如現場無法接通,會請委託代辦送件民眾再次確認聯絡,該處再撥打確認所填電話與雇主身分確實委託代辦,如雇主否認有委任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或他人代辦申請送件者,就服處將予以撤件,不予受理其申請。
就服處也澄清,雇主未接獲電話並不會不予受理申請案件,只要在完備查證連絡電話及審查應備文件符合規定,就會辦理國內求才登記刊登至「台灣就業通」,並依照規定於7日等候期屆滿,審查後予以核發國內求才證明書。
仲介辦理 申請、領證都要委託書
台北市就服處規定,申請家庭幫傭初次申請及重新招募,應檢附求才登記表、委託書、申請人身分證影本、申請人及受照顧人雙方戶口名簿影本,以及聘僱移工前國內求才確認書。受委託者如為仲介公司,需蓋公司大小章。
領取求才證明時,則應檢附求才登記證明書申請表、求才證明單、二天報紙、領據。領取求才證明書收據,需蓋領取人印章。雇主親領時須出示身份證、居留證或護照正本,如委託親友代領則需附上委託書。
另須特別留意,承辦人員須攜帶身分證、公司識別證或名片,仲介公司需附私立就服機構許可證影本,且送件者確實為該公司員工。
台中地區 留意招募揭示內容
台中市目前共有台中、沙鹿、豐原三個就業服務站,分區申辦。依當地就業服務處規定,辦理家庭幫傭國內求才登記,除求才登記表、身分證明影本等必要文件外,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代辦之經辦人也須出示有效之身分證明文件。雇主或仲介送審時,須一併檢附「求才廠商招募訊息公告照片黏貼表單」。
為避免產生後續爭議,台中市就服處先前也彙整文字說帖,雇主聘僱家庭幫傭等藍領工作移工、雙語人員,應以合理勞動條件在國內辦理招募,招募時須將招募全部內容通知工會或勞工,並於外國人預定工作場所公告。辦理求才登記後次日起,刊登求才廣告,其內容包括人數、專長、工資、工時、工作地點、聘僱期間等,並公告於顯明易見場所。
「常補件樣態之審查標準」中,也規定對外求才訊息照片,應張貼於大門明顯位置,包含門牌,且應張貼於固定不可移動之處。近照應清楚顯示門牌,遠照則為全景照片,得以清楚呈現臨馬路之整棟建築物,並包含公告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