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雇新知
25 / 2026-06
戶籍地與居住地不同 成外傭申請實務難題 勞動部蒐集意見 將研擬合理工作地規範...
戶籍地與居住地不同 成外傭申請實務難題
勞動部蒐集意見 將研擬合理工作地規範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2026年6月24日報導】
落實總統賴清德提出家中有1個未滿12歲兒童也可聘請外籍家庭幫傭政策,勞動部鬆綁外傭門檻已逾2個月,雖下修點數4點即可申請,但實務上,因兒童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不一致的情況普遍,導致外傭工作地認定產生爭議;對此,勞動部已著手研議,在合情合法下去規範外傭的工作地,近期將會有明確規範。
協助育兒家庭兼顧工作與照顧
因應少子化與家庭結構轉變帶來的照顧壓力,勞動部調整外傭申請資格以「點數制」衡量家庭需求,以同一戶籍計算家中老人與兒童的資格點數,並優先照顧弱勢與特殊情形家庭,盼協助育兒家庭兼顧工作與照顧責任。
依規定,外籍家庭幫傭工作內容屬家庭內相關服務,包括房舍清潔、食物烹調與家庭成員生活照料等。實務上常見工作包括日常家務處理、烹飪備餐、照顧幼兒、陪伴長者、外出採買,以及接送孩童上下學等。
本社近期接獲反映,部分家庭因租屋居住,房東不同意遷入戶籍,或因子女就學因素,造成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不同;但現行規定,外籍家庭幫傭的工作地點須與申請時登記的戶籍地一致,使得部分雖符合申請資格、也有實際照顧需求的家庭,因戶籍問題而無法順利聘僱外傭。
在本社向勞動部反映後,也陸續有地方政府向勞動部提出居住地與戶籍地的問題,勞動部表示,目前正持續蒐集各界意見,並研議更符合實際需求的工作地規範。
多個居住地屬常見家庭生活型態
由於雇主的生活範圍未必僅限於戶籍所在地,例如產婦回娘家坐月子、孩童暑假返回祖父母家居住等情況,均屬常見家庭生活型態。
勞動部指出,將在兼顧人情與法規的前提下,研議外傭除戶籍地以外的工作地認定方式,同時須避免外傭被安排至多個家庭從事工作而衍生管理問題,近期將與地方政府召開會議,制定明確且可執行規範。
根據統計,115年5月底,外籍家庭幫傭在台人數有2,017人,其中印尼1,525人最多,其餘依序菲律賓451人、越南37人及泰國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