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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2026-09
遠洋漁船通訊醫療升級 守護漁工健康 農業部公佈辦法 每船年度上限10萬元...

遠洋漁船通訊醫療升級 守護漁工健康
農業部公佈辦法 每船年度上限10萬元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2026年9月2日報導】
農業部發布115年度至118年度「遠洋漁船運用通訊診察治療補助作業要點」及「漁業團體與醫療機構建立遠洋漁船通訊診察治療合作機制獎勵作業要點」,漁船經營者提供通訊診療,可享實際支出醫療費用80%補助,每人每診次最高1萬元,年度上限10萬元。漁業團體則依合作船數,每年最高70萬元。

漁業署表示,希望透過補助經營者及獎勵漁業團體,雙管齊下全面推動遠洋漁船通訊診療,讓在三大洋作業的漁船船員,均能獲得台灣優質醫療資源的即時守護,進而落實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提升遠洋漁船船員海上作業生命安全與健康權益。

落實漁業人權計畫 診療更即時

漁業署說明,遠洋作業漁場距離陸地遙遠,遠洋漁船船員在作業期間若有傷病醫療需求,受限於船上醫療設施及地理距離,往往需航行數日甚至十數日就近航向外國港口就醫,不僅容易延誤最佳醫療時機,亦增加漁業經營者的營運成本。近年來隨著衛星通訊技術日益成熟,漁船配備衛星傳輸設備漸趨普及,已使海上遠端醫療之可行性大為提高。

漁業署114年起與高雄榮民總醫院合作,試辦遠洋漁船遠端視訊診療計畫,獲得良好回饋。為擴大試辦成效並落實系統化推動,農業部依據衛生福利部《通訊診察治療辦法》相關規範,辦理通訊診療補助及獎勵新措施。

根據「遠洋漁船運用通訊診察治療補助作業要點」,遠洋漁船經營者運用符合「通訊診察治療辦法」第18條規定的醫療機構,並提供船員通訊診療、國際醫療照護,即可申請每人每診次最高1萬元的醫療費用補助,每艘漁船每年度補助上限為10萬元。

申請補助期限為六個月內,檢附申請書、、醫療機構開立診療費用收據或發票影本、存摺影本等資料,送所屬漁業公會、協會或區漁會申請。

漁會協力 依漁船數訂獎勵級距

另為便利漁船經營者快速連結醫療資源,漁業署也鼓勵遠洋漁業公協、漁會等漁業團體,與符合規定的醫療機構建立遠洋漁船通訊診察治療合作機制。作業要點規定,依加入合作機制的漁船數目訂定獎勵金額,20艘至100艘,每年獎勵30萬元;101艘至200艘,每年獎勵40萬元;201艘至300艘,每年獎勵50萬元;301艘至400艘,每年獎勵60萬元;超過四400艘,每年獎勵70萬元。符合條件者,檢附漁船名單、與醫療機構簽署之合作文件等資料,於當年度11月30日前提出申請。

漁業署表示,「漁船船員海上傷病申請救援通訊諮詢機制」等海上緊急醫療機制已運作多年,這次新開辦的補助與獎勵措施,更進一步納入非急迫情形的通訊診療需求,透過漁船經營者、漁業團體與國內醫療院所攜手,構築守護遠洋漁民健康的防護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