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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2026-09
納管工廠「雙金」優惠 2縣市跟進 符合無環保違規等條件 桃園免收一年...

納管工廠「雙金」優惠 2縣市跟進
符合無環保違規等條件 桃園免收一年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2026年9月3日報導】
繼彰化縣之後,桃園市、南投縣陸續宣布納管工廠「雙金」減免優惠。桃園市政府表示,考量轄內特定工廠多屬傳統製造業及在地關鍵供應鏈,業者若符合未有違反環保法規情節重大等條件下,115年度免予收費,盼減輕業者的財務壓力。南投縣政府日前向經濟部提出115年度至116年度2年減半的計畫,近日已獲中央核定。

經濟部日前修正「特定工廠登記辦法」第5條、第17條及第31條,明定地方政府得審酌國際經濟波動、重大天然災害等情事而受營運影響的業者,提出「納管輔導金」與「營運管理金」(俗稱「雙金」)優惠調整方案,報經濟部核定後實施。彰化縣7月份率先宣布停繳一年;已繳納今年度費用的業者,相關款項將保留並抵扣次年度應繳費用。

減輕負擔 將資金投入實質改善

桃園市經發局表示,因應國際景氣嚴峻、原物料成本上漲等重大經濟變故,推出「雙金」免收1年優惠調整方案函報經濟部,不過經發局也說明,本優惠方案設有排除條款,凡3年內有違反環保法規且情節重大遭停工停業者不得適用。 

經發局說明,優惠方案設有排除門檻,適用對象為經市府核准仍生產中的納管工廠及特定工廠,且113至115年內未有因違反環保法規經認定情節重大而遭命令停工或停業者;此外,針對特定工廠亦規定,不得有違反《工廠管理輔導法》第28條之9第1項各款情事,包含未經許可擅自變更增加廠地、廠房及建築物面積,經市府令限期改善卻仍未完成改善者,均排除在優惠之外。 

經發局強調,免收雙金能讓企業將資金直接投入現場消防、環保等硬體改善,加速完成特定工廠登記,將支持、引導守法未登記工廠加速走向合法化。由於桃園市115年度雙金已於3月開徵2,225家,合計金額1億4,811萬餘元,已繳納且116年度仍持續生產,溢繳金額將全額抵減次年度雙金應繳金額,115年間辦理歇業或廢止者則併辦退還,至於未繳納且不符優惠資格者將於優惠方案核定後依法補徵。

南投近日核定 2年減半收取

南投縣產業以中小型製造業、傳統加工及機械設備為主,縣府評估近年受全球經濟情勢變化、國際供應鏈調整以及美國關稅政策的壓力,日前向經濟部提出納管工廠115年度至116年度「雙金」優惠方案,9月已獲核定,將採取採取2年減收50%的方式辦理。為維護公平性,已繳納115年度費用者,116年度將免予收取,確保所有符合資格的業者享有同樣的優惠幅度。

依目前機制,「雙金」費用每年大約為2萬元至10萬元不等,對中小微企業是比不小的開銷,縣府9月3日已收到經濟部通知,後續除將分區向納管業者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