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雇新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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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起 婚假由8日延長至14日 新增6天工資 雇主支付後向政府申請...
10月起 婚假由8日延長至14日
新增6天工資 雇主支付後向政府申請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2026年9月29日報導】
勞動部修正《勞工請假規則》將婚假由8日延長到14日,並發布自115年10月1日生效;同步修正發布《友善育兒職場婚孕產假薪資補助要點》,針對新增婚假第9天至第14天共6天工資,雇主依法發給勞工後,由政府全額補助,補助要點同步於10月1日生效,10月1日即開始受理申請。
補助要點9/30公告 新舊有過渡期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琦雅說明,10月1日起,新制上路後,登記結婚新人可向雇主申請14日婚假;新舊規定銜接過渡期,若在新制上路前已登記結婚,結婚登記之日前10日起3個月內(或經雇主同意延長到1年內),原婚假8日尚未請休完畢之新人,因仍處於得請婚假之請求期間,婚假日數適用新法規定,由8日延長到14日,以提供即將結婚或新婚勞工,有更充裕時間籌備婚事、蜜月及新成家相關事宜。
黃琦雅表示,依規定婚假期間雇主應照給工資,增加的6日婚假,為鼓勵企業支持勞工,雇主於給付勞工婚假工資後,可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申請第9日至第14日全額工資補助。
黃琦雅指出,《友善育兒職場婚孕產假薪資補助要點》將整併先前的產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補助,預計9月30日公告、10月1日生效,為簡政便民,申請流程全面比照原「產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補助」模式,由雇主先支付,後向勞保局申請補助。
針對婚假申辦作業流程,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組長劉秀玲進一步說明,雇主於勞工請畢婚假或請畢前終止契約,並依法給付婚假第9日至第14日之工資後,可利用單位憑證登入「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線上申請;也可至勞保局官網下載填妥「婚假工資補助申請書」,以掛號郵寄或親送方式至勞保局。
首發補助將於116年1月發給
10月1日婚假新制上路,雇主可向勞保局申請給付給勞工婚假第9天到第14天工資補助,劉秀玲指出,企業人資不須著急,因為116年預算還未通過,因此115年受理之申請案件,經勞保局審查符合規定者,原則於116年1月底前完成首次發給;至於116年1月以後,受理之申請案件,則於次月底前核發,不過都須等116年度預算通過後才能發給。
劉秀玲提醒,雇主至遲應於「給付勞工婚假工資後2年內」完成申請,雇主務必留意申請期限;為協助企業人資與勞工快速理解新制,勞保局已於該局官網首頁設立「友善職場婚孕產育兒專區」(https://www.bli.gov.tw/0105467.html),內容包含懶人包、一分鐘操作短影音及常見問題 Q&A;相關法規命令與最新申請表單也將於 10 月 1 日前完整上架供外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