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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2025-03
屢見亂倒營建廢土 監院糾正國土署 法規位階低、權責重疊 應積極改善...

屢見亂倒營建廢土 監院糾正國土署
法規位階低、權責重疊 應積極改善


【外勞社記者劉達寬三月十八日臺北報導】近年營建剩餘土石方遭非法棄置屢見不鮮,監察院指出不肖土資場業者甚至以合法掩護非法,串聯開挖、回填、清運業者形成不法產業鏈;監院通過監委調查報告,提案糾正行政院、內政部暨所屬國土管理署,指出相關法規位階不足且權責不明、立法延宕等問題,應確實討改善。  

流向管理缺乏強制性、資訊化不足

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通過監察委員張菊芳、陳景峻、郭文東所提調查報告,指出營建剩餘土石方現行管理機制存在多項違失。就法規層面而言目前僅有「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位階僅為行政規則,缺乏法律授權,且與「廢棄物清理法」等多重法規範疇重疊,主管機關權責不清,廢棄物認定標準模糊,造成執法困難。  

調查也指出行政院過去雖曾指示修法,但組織改造導致延宕,未明確指示後續修法方向及具體時程,致立法遲緩,各部會溝通協調不足,政策方向未明,行政院、內政部暨所屬國土管理署均有違失。

此外現行的處理方案未明確區分營建剩餘土石方與營建事業廢棄物,亦缺乏明確的廢棄物認定標準,易使不肖業者有機可乘。此外申報和查核機制也不夠嚴謹,包括缺乏強制性流向管理機制、資訊化程度不足、欠缺跨單位協調機制,加上部分土資場出具不實聯單,影響管理效率。

GPS建置狀況不一 無即時監控

監院進一步說明,目前流向追蹤僅仰賴業者申報和書面聯單,所以難以即使掌握土石方流向。雖然內政部已建置資訊服務中心,但缺乏即時監控和追蹤功能,也未建立完善的縣市檢、警、環保單位合作平臺。加上各地方政府的GPS車輛軌跡監控系統建置狀況不一,也影響管理成效。

由於各地產生剩餘土石方、營建廢棄物數量有別,去化能力也有差異,因此可能出現跨區載運,需要跨縣市作業,但目前也缺乏跨單位合作平臺,影響查緝效率。監院調查也指出,部分收容處理場所或機構存在超出核准土地使用範圍等缺失,但資訊服務中心揭露不完整、查核機制鬆散、也缺乏有效評鑑機制。

國土署:含塑膠、木材即屬廢棄物

針對查處違規棄置營建剩餘土石方及營建事業廢棄物,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和環境部分別辦理相關計畫案,惟尚缺整合與分工,允宜加強辦理有效遏止違規棄置之變異點通報,建立裁罰基準,強化跨單位整合與資訊揭露。

另外,部分營建事業廢棄物清運車輛超重問題嚴重,危害道路及下方管線,因違法取締量能有限,實際遭裁罰比率偏低,監院指交通部宜督促權責機關建立申報重量管制及超載通報機制。

針對監院糾正,國土署回應表示,依據廢清法已明確界定,夾雜塑膠、木材等異物的土石方,即屬廢棄物,業者須備妥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至合法再利用機構或處理機構處理,另營建剩餘土石方則依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計畫進行土方交換或運至合法收容處理場所。

環境部也將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納入廢棄物清理法修正草案,預計授權內政部訂定全國一致的流向申報、追蹤規範及相關罰則,待相關法制作業完成後,將可使剩餘土石方管理之法規更加完善。

環境部將修法納入 授權追蹤罰則

國土署也說明,已與環境部建立跨部會合作平台,結合建管程序、搭配全流向管理GPS系統與電子聯單之雙重監控機制,推動從工地產出到最終使用地點,追蹤營建廢棄物及營建剩餘土石方。也持續透過衛星影像監測科技判釋比對疑似違規資訊、結合地方政府加強查處廢土亂倒,後續將依監察院糾正函意見進行檢討,繼續研商及務實精進管理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