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業
service
分類選單
雇主申請外國人資格條件:
1.承建政府公共工程
資格
與發包興建之政府機關 (構)、行政 法人或公營事業機構訂有工程契約契約金額(新台幣): 1億元 / 5000萬 至 1 億元且同一 雇主承建其他工程,金額經累計超過1億元
契約工期
1年6個月以上 / 1年6個月以上
核定人數上限
(工程總金額)x(工程建設經費比例85%)x(人力費率25%) / (平均工資1700元x人/日) x工期 X 核配比率20%
舉例1:
甲雇主得標承建A工程,工程總金額6,000萬元,工期1年8個月,以及得標承建B工程,工程總金額8,000萬元,工期1年10個月, 兩工程合併計算已達1億元以上金額,得申請聘僱外國人
舉例2:
乙雇主得標承建C工程,工程總金額3億元,工期2年6個月,乙雇主已依規定申請聘僱外國人,嗣後又得標承建D工程,工程總金額8,000萬元,工期1年10個月,D工程金額 得與C工程合併認定,因已達1億元以上金額,亦得申請聘僱外國人
2.民間經建重大工程
資格
  • 1.
    雇主承建民間機構投資興建之重大經建工程
  • 2.
    與民間機構訂有工程契約
契約金額(新台幣):
2億元 / 1億元以上未達2億元且同一雇主承建其他工程經累計超 過2億元
契約工期:
1年6個月以上 / 1年6個月以上
核定人數上限:
(工程總金額)x(工程建設經費比例85%)x(人力費率25%) / (平均工資1700x人/日) x工期 X 核配比率20%
民間重大經建工程係指:
  • 1.
    經專案核准民間投資興建之公用事業工程。
  • 2.
    經核准獎勵民間投資興建之工程或核定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或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興建之公共工程。
  • 3.
    私立之學校、社會福利機構、醫療機構或社會住宅興建工程。
  • 4.
    製造業重大投資案件廠房興建工程。
舉例1:
甲雇主承建A工程,工程總金額1.6億元,工期1年8個月,以及承建B工程,工程總金額1.8億元, 工期1年10個月,兩工程合併計算 已達2億元以上金額,得申請聘僱外國人。
舉例2:
乙雇主承建C工程,工程總金額3億元,工期2年6個月且尚未完工,乙雇主已依規定申請聘僱外國人,嗣又承建 D 工程,工程總金額 1億8千萬元,工期1年10個月,D 工程金額得與C工程合併認定, 因已達2億元以上金額,亦得申請聘僱外國人。
3.一般營造業工程
一般營造業工程 (112.6月開放)
新制
資格
綜合營造業/專業營造業/土木包工業
承攬案件金額: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認定之日起前年之平均承攬營繕工程契約金額
聘用本勞人數:
聘僱10人以上(綜合營造業/專業營造業) / 聘僱5人以上(土木包工業)
核配比率:
以申請當月前二個月之前一年僱用員工平均人數30%核配移工名額,且可附加就業安定費再提高extra核配比率,最高到40%
(承上)各級營造業聘僱本國勞工總人數,及其平均承攬工程達一定規模金額
類別
綜合營造業:甲級 / 乙級 / 丙級
專業營造業: 鋼構等11種工程類別土木包工業
聘僱本國勞工
雇主申請認定當月前2個月之前一年 勞保平均投保數達10人以上(綜合營造業/專業營造業) / 雇主申請認定當月前2個月之前一年 勞保平均投保數達5人以上(土木包工業)
一定金額(新台幣)
2.25億/1.2億/3,600萬/2000-7000萬不等(綜合營造業/專業營造業) /1000萬(土木包工業)